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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经验:英语就是个“体力”“技术”“能力”活

  个人信息
  姓名:杜小帅
  本科院校与专业:曲阜师范大学广告学专业
  报考院校与专业: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大众传播专业
  2012年考研英语成绩:79分

  其实在写这篇推介“成功经验”的文章时,自己一直忐忑不安,最直接的原因自然是自己并未“成功”,以“败军之将”的身份奢谈经验,即使读者不以为意,自己总觉底气不足,气场不够;另一方面,则是自己何曾关注过什么“经验”,一路摸爬滚打,甘苦自知,挫折和走弯路总是不可避免的经历。当我们在考研这一条既定的方向上“奋然前行”的时候,一点鲁莽、一点执拗、一份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毅然决然,或许才是“考研”两个字所蕴涵的真谛所在,而不仅仅是“成功经验”。

  但既已受命,自当配合,免不了细细思索。半年时间里把英语从高考水平提升到考研时的几近八十分,中夜自思,有时竟免不了几分得意。大言不惭,说者有意,读者未必无心。

  考研是个体力活,但可一劳永逸

  就英语而言,自己的复习生涯,可以分为两个阶段:

  第一阶段:疯狂背诵记单词。

  大约是在当年的7、8月份,那时政治还没有提上复习日程,专业课第一遍复习陷入死胡同。时间好像是凝滞的,图书馆空气沉闷,只偶尔几个长裙飘飘的姑娘提醒自己生活的美好。此时,搁置已久的记单词计划再次提上我的日程。由于大学四年的抛荒,英语的词汇量大约相当于高考时的水准。那时翻起历年的考研真题,真的恍若天书。在师兄师姐和周围同学的耳濡目染中得知考研英语令人发指的难度,加上自己不知深浅,只好人云亦云地骂几句:变态!真应了那句老话:矮子看戏何所见?只是随人说短长。

  意识到问题,说干就干。时间似乎不是很长,约有两三周,其他什么事情也不做,专业课都放下,全副精力只记单词。当时,一位考研成功的师哥特地跑来为我出谋划策,指点江山。师兄就地取材,讲给我几个反例:你看那位姐姐,今年英语肯定玩完,因为像人类中的绝大多数,600多页的单词书,只前边不到1/3的部分是黑色的;再看走廊里跳大神一般,嘴里念念有词这位哥哥,今年英语肯定没戏,因为像人类中的大多数,用拼字母的方式在背单词,m-o-r-e——more,更多,更多更多更多……

  一番臧否后,师哥推荐给我一套系统的单词记忆方法,大意是进2步退1步,进3步退2步,进5步退3步。背完一章单词后,立即返回,从本章第一个单词开始复习;背完第3章的单词后,回头把第2、3章复习一遍;背完第5章,回头把第3、4、5章再过一遍。每5个章节作为一个复习单元,前述反复背诵的流程做完后,从头把全部5章再捋一遍。其要点无非是步步为营,大量地、反复地、无数遍记忆,不图速成,不轻举妄动。

  于是我如获至宝,昏天黑地、不顾章法地背诵起来:每一章里每个单词一遍又一遍地狂背狂写,背完之后盖住汉语注释,努力回想每个单词的意思。有时候一个上午过去了,一个单元的单词还没结束,感觉就像个无底洞,即使把我所有的时间全部填进去依然不够。更令人沮丧的是,许多单词如梦境中的姑娘,刚刚还清楚记得她的音容笑貌,顷刻间便梦去无痕。

  在自己还没来得及对这种“王八拳”的有效性产生怀疑之前,它已经在不期然间显出了效果:半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,单词书翻页的一侧被我涂抹得乌黑一片(或者是有意为之)。当我再从第一章翻起时,从abandon开始,每个单词的汉语意思都像牢里的越狱犯,翻着跟头窜出来,不可阻挡。

  之后又经过不间断地温习,单词记得也越来越牢固。第一次考研成绩不尽如人意,在12个月后准备第二次考研时,复习时间有限,英语单词书无法完整地翻过一遍,真题从没完整地做过一套,模拟题压根就没考虑过,但在几乎裸考的情况下,我蓦然发现,暌违一年之久的“囚犯”朋友们依然亲切如昨,争相倾诉关于自己那些我早已烂熟于心的故事。

  这里面其实有什么方法可言呢?古老的“王八拳”,人类与生俱来的笨功夫,被逼急了的小孩子谁都打得出。只是,有的人只挥舞了几下拳头,有些人则打得昏天黑地,乐此不疲。仅此而已。

  考研是个技术活,不只锦上添花

  第二个阶段:昏天黑地啃难句,照猫画虎辨结构。

  我曾经天真地认为:语法和结构只是唬人的纸符。对于一个语言上的“无神论者”来说,那只是自缚并缚人的茧。我也以为:只要把每个单词的意思捋清楚,每个句子乃至每篇文章的意义将自动显现,何劳费心尽力去条分缕析呢。

  信心爆棚的我在再次翻开历年真题的十几分钟后,才恍惚有了赵括之悲:原来考研英语≠单词听写,一堆砖瓦,并不等于一座建筑。

  就在某天下午,我听了今生第一场,到目前也是唯一一场关于英语考研阅读理解的讲座。老师说,做好考研英语,只有两点:一是速度,二是正确率。做题速度的提升仰赖破解长难句的能力,而辨析文章段落结构则关乎题目的对与错。

  我恍然大悟:考研英语真的不是直抒胸臆或者信笔荡漾,而是诸多专家学者百般推敲、字斟句酌、惨淡经营的结果。巴金说,写文章最高的技巧是“没有技巧”,可在考研英语中,不讲技巧,无异于自杀。

  那天下午,老师亲身示范,带着几百学生分析了一篇考研阅读真题。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这样一道题目:

  When mentioning “the $4 million to $10 million range” (Lines 3-4, Paragraph 3) the author is talking about ________.(2004年text3)

  [A] gold market [B] real estate

  [C] stock exchange [D] venture investment

  追踪到原文:(1)Consumers say they’re not in despair because, despite the dreadful headlines, their own fortunes still feel pretty good. (2)Home prices are holding steady in most regions. In Manhattan, ‘there’s a new gold rush happening in the $4 million to $10 million range, predominantly fed by Wall Street bonuses,’ says broker Barbara Corcoran……

  如果这道题目我们陷在句子当中,纠结于gold rush,predominantly, fed ,Wall Street bonuses这些颇具诱惑力的单词时,通常的选择往往会是[C]或[D],而一旦我们把握住一个原则:例子都是为说明观点服务的。那问题便轻易解决——引言是例子,谁说的,说了什么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这个例子要服务的观点是什么,而观点往往就在段首。所以,这个题目的正确答案是[B]。老师教给我们一个窍门:引语不读,直接跳过,谁读谁完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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